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0: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3年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区人力资源大厦1101室;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0157;传真:0592-7880182;电子邮箱:xatyjr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透明度。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我局共生成27条政府信息,主要涉及退役军人内部资料、秘密文件及个人隐私,均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一年度结转受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操作流程,遵守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制度;二是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三是推进政民互动工作,2023年12月,开展1次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提升政策解读在线交流访谈活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要求重新梳理机构职能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确保平台信息规范化设置。二是利用我局公示栏、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等各种公开载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推进12345便民平台及时办结。今年累计办理12345平台件45件,及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培训会议,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四是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并取得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有所弱化;二是信息公开有存在不够及时的现象;三是公开的信息质量还不够好。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组织培训,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做到信息公开及时;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确保高质量的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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