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8 11:4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区人力资源大厦1101室;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0157;传真:0592-7880182;电子邮箱:xatyjr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本区退役军人服务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部署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于2020年9月4日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局长毛永革组织学习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会议强调,一要规范公开程序,遵循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合理合规进行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要提高公开质量,优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种类,扩大公开数量;三要加强业务学习,各岗位要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梳理可公开事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生成24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2条,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退役军人内部资料、秘密文件及个人隐私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1条《关于戴文新任职的通知》的机构职能人事任免和1条《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我局明确权责事项共22项,其中: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2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他权责事项14项。

  

  我局作为新成立的区直部门,不断摸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开程序和内容,力求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已成立翔安区退役军人基层政务公开专班,由毛永革局长担任组长、张国贤担任副组长、各业务口担任专班成员。我局将不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和信息,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多样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22044.6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国家、省、市在推进信息公开的力度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我局还存在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等还不是很熟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手段和途径还比较单一等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的方式,提高公开的数量;三是严格督促提醒,整体把握办理进度,及时提醒承办人员按期办结,确保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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