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2-10-00-2022-002
- 备注/文号:翔发综〔2022〕16 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8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厦门市翔安区2022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称变更后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增市级示范幼儿园收费单位三个: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二中心幼儿园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二中心幼儿园
变更收费项目一项:
保育教育费
新增区级示范幼儿园收费单位一个: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三中心幼儿园
变更收费项目一项:
保育教育费
特此通告。
附件:翔安区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翔安区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序号 |
收费单位名称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1 |
厦门市新店中学 |
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 |
厦价服〔2004〕138号、厦发改收费〔2018〕411号 |
950元/生.学期、275元/生.学期 |
2 |
厦门市内厝中学 |
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 |
厦价服〔2004〕138号、厦发改收费〔2018〕411号 |
950元/生.学期、275元/生.学期 |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 |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
厦发改收费〔2018〕411号 |
250元/生.学期 |
|
4 |
厦门市翔安区实验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460元/月、420元/月、390元/月(祥福分园) |
5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560元/月、390元/月(南园)、200元/月(村办园) |
6 |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一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560元/月、460元/月、390元/月(浦边分园)、200元/月(村办园) |
7 |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第二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460元/月、200元/月(村办园) |
8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一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460元/月、200元/月(村办园) |
9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460元/月、200元/月(村办园) |
10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三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420元/月 |
11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一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560元/月、200元/月(村办园) |
12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第二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460元/月、200元/月(村办园) |
13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一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560元/月、200元/月(村办园) |
14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第二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460元/月、200元/月(村办园) |
15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460元/月、390元/月、200元/月(村办园) |
16 |
厦门市翔安区凤翔第一中心幼儿园 |
保育教育费 |
翔发价〔2018〕7号 |
390元/月 |
17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咨询电话7292682) |
耕地开垦费 |
闽政[2000]文98号 |
详见闽政[2000]文98号(涉企) |
18 |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7299092) |
水资源费 |
闽价商〔2014〕395号 |
详见闽价商〔2014〕395号(涉企) |
19 |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7182016) |
诉讼费 |
国务院令第481号、闽价费〔2008〕145号 |
详见闽价费〔2008〕145号(涉企) |
20 |
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局 (咨询电话 7880115)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绿化赔偿费 |
闽建城〔2015〕15号 |
详见闽建城〔2015〕15号(涉企) |
21 |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咨询电话7889823)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闽价费〔2014〕347号 |
详见闽价费〔2014〕347号(涉企) |
22 |
厦门市翔安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咨询电话7889733)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闽价费〔2017〕286号 |
详见闽价费〔2017〕286号(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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