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407室;邮编:361102;电话:7889958;传真:7889997);电子邮箱:(xafg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政府领导下, 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信息766条(正式发文),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人事任免7条、行政审批类250条、项目备案506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要求7件。其中依申请公开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件,予以公开1件,不予以公开1件,均及时分解按时完成答复,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管理机制,抓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及时向“两馆”报送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确保公开渠道畅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830条,其中主动公开766条,依申请公开35条,不予公开29条,不予公开信息主要为我局内部制度、自身建设以及请示报告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立足于区政府官方平台,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公开审批流程,实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平台信息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时通报上级关于信息公开问题整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专业水平和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意识。2024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较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专业性有待提升。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改进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及时梳理信息公开文件类别,完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更新保障的日常监管,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安排经办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方面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我局2024年信息处理费共计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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