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1-07-04-2021-005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1〕42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0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12-15 10:29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对我区农村建房的管理,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省政府办于2021年9月3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全面落实“区级主体、镇(街)处置、村级哨兵”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建房审批监管、调研督导、追责问责制度,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分工处置”的协调配合机制。镇(街)要切实负起属地监管责任,以村为网格单元开展全覆盖巡查,对各级网格员发现的“两违”、农村建房安全问题必须快速响应、快速制止、快速查处,查处难度大的,提请区级有关部门联合查处。对网格员未及时巡查、发现、报告、处置的,按规定追责问责。村(居)委会负责落实巡查、报告、劝阻责任,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成立村民建房理事会等方式,强化建房联动监管。各方主体未严格按照制度机制追责问责的,追究相应责任。
  二、强化五级网格化巡查
  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网格化巡查总负责人、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为辖区第一责任人、镇(街)包片领导为巡查具体责任人、村主干为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包点村干部为巡查“哨兵”。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并细化监督办法和追责问责情节,“两违”、农村建房(含既有房屋加层、改造、装修)应全部纳入网格员职责范围。将巡查、“四到场”和举报发现问题录入系统平台,永久留痕,接受监督。
  三、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卫片执法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逐级压实责任,推进制度机制落地落实。区资源规划翔安分局、城市管理局要对违法问题严重、整改工作不力的镇(街)按照程序严肃约谈、追责。强化“天地网”动态监测执法,加密监测执法频次,提升监测执法精度。建立有奖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举报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四、优化审批监管流程
  农村村民建房涉及补充耕地由区级统筹解决。镇(街)负责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整合力量,批管合一,安排专业人员“四到场”检查,建立签到留档台账。限额以下的三层以上村民建房、集中统建住宅、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农村公共建筑一并由属地镇(街)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限额(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三层以上村民建房、集中统建住宅、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农村公共建筑应按要求委托监理,纳入法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五、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
  全面落实综合执法改革要求,配齐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加快对镇(街)行政事业人员的执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满足一线执法需求。配强区建设与交通局、镇(街)专职工程施工专业管理力量,短期无法到位的,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保批后“四到场”特别是施工关键环节监管服务到位,确保“有人管、有专业的人管”。
  镇(街)要强化镇村干部、农村工匠和建房人的技术培训,推动成立工匠协会,公布工匠名录,建立工匠社会评价制度,组织现场观摩会和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工匠技术水平。三层以上村民建房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和木支撑。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因地制宜探索,分步实施淘汰,推行钢脚手架和钢管支撑,提高建房安全可靠度。
  六、努力保障建房用地需求
  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1〕6号),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管控,科学安排农村宅基地布局。坚持疏堵结合,做细群众工作,引导村民住宅在规划布局的宅基地区域内建设。鼓励集中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或引导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村民实现住有所居。
  宅基地用地保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分配时序。对管理最为薄弱的、工作排名末尾的村居,由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钩,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承包地调整、建新拆旧的协调力度。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强化落实责任,特别是要对照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监管要点,在12月底前逐项抓好落实,并于每周五前将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表将进展情况通过OA反馈至区建设与交通局。对建设单位(建房人)和其他参建主体违反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监管要点,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区级相关部门要对镇(街)落实事项逐项跟踪,对账销号,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建房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新增“两违”,坚决制止既有房屋违规加层、野蛮装修改造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表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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