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1-07-04-2021-003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1〕22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6
新圩镇,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新圩镇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圩镇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崇尚集约建房”县(市、区)、集镇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创建名单及成效要素(建设指引)的通知》(闽建村〔2021〕2号),结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政办〔2021〕14号)文件,为推动新圩镇省级集镇环境整治样板试点整治工作纵深发展,全面改善集镇环境面貌,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集镇环境的满意度,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级统筹指导、镇街具体实施,强化部门协作的原则,以创建集镇环境整治样板示范为目标,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社区治理有序的宜居集镇,建立可供借鉴、推广和复制的经验,把新圩镇区建设成为规划科学、生态宜居、文化氛围浓厚、配套功能完善样板示范。
二、工作目标
利用2年时间(2021-2022年),通过综合整治,使集镇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背街小巷、沿路沿河、农贸市场等卫生状况明显好转;集镇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无占道出店经营,无违章搭棚乱盖,有碍观瞻的破旧遮阳棚、违规广告和破损广告牌等得到清理;电线(路灯)杆、建筑物上无非法小广告,强弱线路整齐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有序,街道平整干净,居民出行安全畅通;集镇和主要道路沿线无违章搭建。加强城镇绿化、亮化和美化、提高集镇品味。
三、主要任务
(一)既有建筑整治。对既有建筑实施裸房整治和地域化风貌协调改造,形成协调美观、地域特色彰显的集镇居民区建筑风貌。(责任单位:新圩镇,区建设与交通局)
(二)公共空间打造。拆除废弃房屋或老旧建筑,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接入周边景观人文资源,打造多个室内外公共空间,功能可包括:村民休闲交流、民俗活动空间;文体健身、文史展示场所;老年食堂、儿童托管中心等。公共空间应符合村民需求、利用率高。(责任单位:新圩镇,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文旅局)
(三)污水垃圾治理。完成社区居民生活污水接户等建设;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实现垃圾及时收集、外运处理,片区有满足需求的冲水式公厕。全面签订“门前三包”协议,落实“门前三包”;建立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 (责任单位:新圩镇,区市政园林局、区市政集团)
(四)特色挖掘呈现。挖掘梳理当地文史和非物质文化内容;活化利用社区内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采用乡土材料提升、恢复历史街巷、丰富地域文化特色呈现的内容和形式,留存社区记忆与传统文脉。(责任单位:新圩镇,区资源规划分局)
(五)杆线整治。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有条件的杆线下地,统一规范新设线路,让出“干净的天际线”。(责任单位:新圩镇,区工信局、翔安供电分局、移动翔安分公司、联通翔安分公司、电信翔安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翔安分公司、铁塔公司翔安办事处)
(六)绿化提升。通过微整治、微改造,合理运用本地果树、爬藤瓜果、蔬菜等乡土经济植物和乡土材料,开展房前屋后绿化和微景观打造,鼓励居民开展庭院绿化美化,打造富有乡土特色、低成本低维护的社区绿化环境。(责任单位:新圩镇,区农业农村局)
(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镇区和集镇环境整治各类规章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绿化、保洁、道路交通、镇容镇貌等管理,做到有管护队伍、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资金,不断深化文明城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促进镇区和集镇环境整治长效化、精细化、日常化管理。(责任单位:新圩镇,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资源规划分局)
四、实施步骤
2021年6月前,对新圩镇区(新圩社区)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完成总体项目策划和设计方案编制。
2021年8月前,完成项目立项,10月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
2022年8月前,力争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区分管领导具体抓,区财政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和新圩镇参与的工作机制,区级成立翔安区新圩镇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建设与交通局局长与新圩镇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新圩镇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推进集镇环境整治建设任务,确保工作实施有力有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督促力度,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不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靠前,加强指导,根据任务清单、工作台账和职能要求,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对标先进,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做法,落实人力物力保障,确保快速高效完成创建任务。
(三)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区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创建工调度会议;涉及各项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同步建立协调调度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行协调调度;对于需市直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的事项,各区直部门应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由区领导小组将问题报送市建设局不定期协调调度。
(四)保障资金到位。集镇策划生成项目所需资金由原有资金渠道支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各区直部门要根据实施整治的项目清单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年度预算追加,同时区财政局、区建设与交通局要及时对接市级部门争取市级资金支持。
(五)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新圩镇在工作过程中要进村入户,认真听取、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并参与示范创建,共同管护整治成果。通过村规民约或社区公约,村民共同管护,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
附件:翔安区新圩镇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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