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1-07-04-2020-003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0〕66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0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翔安区宅基地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12-28 10:13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市委编办《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委编〔2020〕26号)、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农村宅基地职责分工的通知》(厦委编办〔2020〕197号)等文件,我区对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宅基地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52号)中的宅基地相关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事项进行调整,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翔安区农村村民申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办理流程
            2.翔安区农村村民申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审批相关表格
            3.翔安区农村村民申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办事指南
            4.翔安区农村村民申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图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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