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1-07-04-2019-001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19〕16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8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19年造林绿化的准备工作,加快我区造林绿化步伐,根据《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预下达2019年营造林任务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18〕5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山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镇是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根据区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好造林项目施工单位等工作。区农林水利局要主动为造林绿化做好指导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造林绿化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我区按时按质完成造林任务。
二、有序调控,推进造林进度
造林绿化季节性很强,各项准备工作要立足做早做实,确保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等各项工作;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苗木栽植。各造林单位必须于10月中旬完成第一次幼林抚育,由区农林水利局于11月组织营造林成果检查验收,并于12月上旬接受省委省政府的考核验收。
三、强化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地点、规模要求落实造林任务,各项工序应严格遵循作业设计方案,由区农林水利局委托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施工质量。各主要工序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确保施工质量和当年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达85%以上。造林后,三年内必须落实抚育管理工作,各镇要负责督促承包户及时补植,除草松土、施肥、防治病虫害和预防人畜危害等,确保造林成活率达标。
附件:2019年翔安区各相关镇山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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