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翔安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四届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75号)和《厦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以《福建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厦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指导,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路地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村民主体、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开展房屋整治、绿化美化、卫生治理、安全保障等四项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对我区铁路沿线环境依法依规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实效,把铁路沿线人居环境打造成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全面清理房前屋后屋顶及田间地头乱搭盖、垃圾、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整治房屋立面及杆线,做好沿线两侧绿化、房前屋后植树、村庄片林建设、田园整理,多种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特色的铁路沿线景观绿化带。
——实现铁路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弃建筑物。
——铁路用地红线两侧100米可视范围内“八无四有”,即无杂乱搭盖,无破弃建筑物,无乱堆物料,无垃圾渣土,无黄土裸露,无破旧广告,无水体漂浮物,无不协调房屋,有绿色廊道,有山青水净,有田园风光,有风貌建筑。
——铁路用地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充分治理,打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房屋和山水林田湖草协调、富有特色的景观通道。
二、整治重点
(一)房屋整治
1.拆除乱搭乱建。依法拆除铁路用地红线内的违章建筑、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简破厂棚、废弃建筑;依法拆除可视范围内不符合当地畜禽、渔业养殖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计划乱搭乱建的鸡鸭棚、猪圈、渔排等;依法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依法清理可视范围内凌乱缆线、杆塔、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依法清理整治沿线红线两侧200米内废品收购站、加工维修、采石场等站点。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农林水利局、执法局,翔安供电分局,马巷镇、内厝镇。
2.规整建筑立面。对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规范放置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选择闽南传统民居元素进行改造,在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平改坡”和裸房改造,经济困难的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沿线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马巷镇、内厝镇,投资集团(代建单位)。
3.规范新建房屋。结合房屋整治,规范新建房屋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建立网上审批平台,严格监督履职,确保沿线符合条件的建房申请及时得到审批,加强建房管控,遏制新增违建和裸房;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通用图集,打造协调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执法局,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马巷镇、内厝镇。
(二)绿化美化
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原则,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位。铁路用地红线内有条件的统一种植护坡植被、修建隔离护栏和绿篱,对缺株、死株、破败的绿化进行补植复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道路网、裸露地、闲置地及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地段实施绿化美化。由镇政府负责组织铁路沿线村庄充分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植树造林、田间配种树木,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特色的沿线景观绿化带。
对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或洒种四季观光花草籽,或要求进行简易花化绿化。规模较大、难以整治的裸房及工厂厂房,通过栽种高大开花乔木进行有效遮挡,但需满足铁路林木种植的规范和要求,不得影响机车司机瞭望、信号输送和行车安全。在不适合栽植树木进行绿化的路段,可酌情采取有效方式对观瞻效果差的区域进行遮挡。在沿线纳入规划的水土流失区,优先安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通过采取补植阔叶林等措施,不断提升铁路沿线景观和林地生态效应。
引导沿线现有休闲农业点提高绿化水平,充分发挥休闲农业美化沿线景观作用。结合沿线山体绿化造林工作,形成各具特色、季相丰富的森林景观。
与铁路并行的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率达到100%;对并行沿线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进行改造提升,引导建设一批生态路和绿化景观路。恢复提升并行公路路段沿线用地范围上下边坡、互通及公铁相邻侧内三角地带、夹角地、空白地绿化。位于沿线的在建项目实行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因施工造成的山体植被破坏应同时恢复。新建设施同步实施绿化工程。结合绿色公路建设,对与铁路并行的国省道用地范围开展绿化改造,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马巷镇、内厝镇,投资集团。
(三)卫生治理
重点清理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及卫生死角;加强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场区卫生综合治理,对符合当地畜禽养殖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进一步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强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卫生管理,打造环境优美、清洁卫生的标准化畜禽养殖场。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利局、执法局、环保局,马巷镇、内厝镇。
(四)安全保障
把铁路运行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不影响铁路正常运行。坚决取缔沿线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整治非法采砂取土、抽取地下水、开矿、爆破、排污排水、烧纸烧荒、放养牲畜、开荒、耕种农作物、开挖鱼塘、渔业养殖、私自拓宽铁路道口或私设非法通道、截断和堵塞铁路排水系统行为。
完成铁路沿线废旧电杆、线路清理,加大“三线”(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搭挂治理力度,拆除或迁移违规搭挂在铁路房屋、桥梁、杆塔等建筑物上的设施;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拆除或迁移上跨铁路的通信线路,确保铁路沿线架空及沿建筑物敷设的电力线路美观整洁、走向规范、安全可靠;拆除或迁移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章杆塔构建物(违章通信、电力线路、杆路、铁塔及基站等设施),整治加固安全保护区外的杆塔构建物;拆除或迁移铁路光(电)缆两侧各1米范围内非法建造或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整治未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公铁并行地段等区域设置防止车辆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行为;严厉打击机动车辆或船舶超载、超限、超速通行上跨铁路公路桥梁、下穿铁路道路桥涵,干扰和封堵铁路货场,非法侵占铁路(货场)土地行为,打击非法封路、堵路等阻扰铁路维修人员正常通行的行为;治理在铁路桥(涵)下方及其附近的道路停放车辆、堆砂堆土、堆放可燃物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环境问题。结合日常养护和专项养护,整治修复沿线破损公路路面、路缘石,修缮补充公路防护设施、排水系统。
对沿线市政道路阴暗路段、路灯损坏路段全部进行维修亮化,对沿线大型建筑物或标志性建筑物、重点部门建筑进行夜间景观照明亮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翔安供电分局,马巷镇、内厝镇。
三、整治时间安排
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于2018年底前达到中期验收考核标准,2019年6月达到整体验收考核标准。2019年7月起,推进福厦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沿线整治(即铁路沿线北侧),2020年底达到中期验收考核标准,2021年6月底前达到整体验收考核标准。
(一)梳理基础情况(2018年8月底前)
各镇、各成员单位完成职责范围内铁路沿线基础情况摸底、整治项目清单梳理。
(二)编制整治实施方案(2018年10月底)
参照省、市实施方案,由区建设局牵头,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整治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后报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最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三)编制整治设计方案(2018年10月底)
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代建单位完成整治设计方案编制,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后,报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办公室把关。
(四)实施杂乱拆除、卫生清理(2018年12月底前)
完成铁路沿线红线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杂乱搭盖和广告设施拆除、杆线整治、卫生清理。
(五)实施绿化美化(2018年底、2019年6月底前)
对杂乱拆除以及卫生清理所腾退的空间及时实施绿化美化(除种植外)。2019年6月底之前,完成绿化美化种植。
(六)实施房屋立面整治(2018年底前、2019年6月底前)
第一阶段:2018年底前,完成沿线南侧500米可视范围内房屋立面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沿线南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房屋立面整治。
第二阶段:因福厦高铁建设拆迁,将铁路沿线北侧立面整治项目列为第二阶段整治内容,于2019年7月起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实施整治。整体整治高速行驶区间段,以拆除乱搭乱建、绿化美化、卫生治理为主,以种植大型乔木树阵进行有效遮挡,以“以奖代补”方式整治建筑立面(“平改坡”和裸房治理)。
(二)开展“挂图作战”。各镇政府会同铁路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铁路沿线环境实行“挂图作战”,将整治项目点在地形图上逐一标注,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各成员单位按照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每月24日前将整治进展情况上报区攻坚会战指挥部综合协调督查组。
(三)开展验收评估。每年11月底、5月底,完成整治任务的镇政府向区攻坚会战指挥部提出中期验收、整体验收申请。区攻坚会战指挥部综合协调督查组对照全区铁路沿线环境问题清单,在每年12月初、6月初向市政府提出验收考核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镇主责、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成立铁路沿线综合环境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详见附件),叶晓东常务副区长任总指挥,苏青云副区长任常务副总指挥,李德才副区长、李毅副区长、陈春夏副巡视员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执法局、建设局、农林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翔安供电分局等构成,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督查组等六个小组,挂靠区建设局、执法局、交通局,从相关部门抽人集中办公,负责日常整治事务,并将机构人员名单报上级指挥部综合协调督查组备案。指挥部每月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推动进度;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区政府和铁路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安全环境管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路地职责衔接问题;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相关整治项目审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相关整治资金保障。
区建设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立面整治提升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督促铁路并行公路(如有)沿线绿化整治提升,组织实施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整治改造;负责通过铁路建设指挥部协调铁路南昌局集团,解决路地合作相关事宜。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铁路沿线农田林网、荒山荒坡等林业用地的植树造林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争取市级财政造林补助资金投入;负责对铁路沿线不符合当地养殖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清除整治;负责铁路沿线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将沿线纳入规划的水土流失区优先安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优先安排沿线小流域开展治理。
区执法局牵头负责铁路沿线违法建设和广告、店招等的整治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促各镇根据属地原则做好生活垃圾清理。
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落实建设、绿化用地保障,规范农民宅基地审批和产权办理。
区规划分局负责规范农民建房规划审批,建立网上审批平台,严格监督履职,确保沿线符合条件的建房申请及时得到审批。
区环保局负责做好沿线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督查。
翔安供电分局负责铁路沿线栅栏(围墙)30米以外产权电力设施的规范整治。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铁路栅栏(围墙)以外整治主体为内厝镇和马巷镇政府;铁路栅栏(围墙)以内整治主体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整治任务;镇政府负主责,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治工作。建立“双段长”责任制,由苏青云副区长任一级段长,内厝镇朱更增、马巷镇陈渊博任二级段长,明确“双段长”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工作职责,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定期对“双段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区攻坚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落实本部门相应职责,完成市级部门制定的目标、标准,通过市级部门的督查考评。
(三)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行协调调度,与铁路部门每周进行协调推动,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于需市直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的事项和市攻坚会战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送市攻坚会战指挥部办公室。
(四)严格督查通报。区攻坚会战指挥部综合协调督查组根据省级考评督查通报办法和考评标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对各个镇政府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周暗访,月督查,季度考评通报。对整治效果差、群众没有获得感的整治项目要及时纠正,定期公布整治负面案例;对群众有实实在在获得感的做法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督查相关结果进行全区通报。考评内容包括考评成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城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抄送区效能督查办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参考。各镇相应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督查小组与整治单位同奖同罚,接受社会监督。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根据市对区资金支持和奖补机制,争取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并获得市级奖励。从2019年开始,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在有关资金预算安排中,要向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适当倾斜。经费按照权属进行保障,整治责任属于铁路的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保障,缆线、杆塔整治资金由各相关电力企业、运营商负责落实。
(六)创新体制机制。我区铁路沿线建筑立面整治项目参照乡村振兴战略中美丽乡村建设运行机制,由两个镇政府牵头实施,具体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资金保障机制实施“平改坡”和裸房治理。积极推广市场化管理养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养护,鼓励企业、名人和干部群众认管认养。各镇政府要通过征用、土地流转等措施落实绿化用地,完善管理养护制度,禁止使用未经检疫、易产生过敏源的绿化苗木花卉和木质包装材料,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及扩散蔓延,确保绿化带栽得上、保得住。
(七)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参与整治,鼓励党员干部及社会热心企业人士通过认捐树种、共建片林等方式参与整治。将农民建房、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约束。将农村建房“一户多宅”、“贪大求洋”、“建半拉子房(裸房)”、私搭乱建以及乱丢垃圾等现象纳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增强沿线广大群众的自律意识。
附件:翔安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