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1-01-04-2022-002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2〕39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16:10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厦府办〔2022〕9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翔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各项清单衔接工作。各单位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二、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区审改办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事项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单位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部门,明确监管细则,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部门,要按照改革方案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审管联动”,建立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附件:厦门市翔安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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