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1-01-04-2020-002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0〕19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协助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04-23 09:10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
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协助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单位结合单位职责,认真梳理需要其他单位提供的行政协助事项,填写《行政协助事项清单(需其他单位提供的行政协助事项)》(见附件2),并征求被请求机关意见,形成共识。双方确定后的清单,请通过OA报送区委编办,纸质版(请求机关与被请求机关双方确认盖章)送3号楼409。此项工作作为每年区直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内容。
附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协助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20〕31号)
2.行政协助事项清单(需其他单位提供的行政协助事项)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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