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1-01-00-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1〕3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翔安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1-01-29 08:56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翔安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连坤明(区长)
副组长:王婴水(副区长)
林生海(副区长)
郭三温(副区长)
成 员:林进祝(区发改局)
郑 彦(区教育局)
李木林(区工信局)
卓志坚(区民政局)
纪春林(区财政局)
叶永友(区建设与交通局)
蔡阿在(区农业农村局)
许明丽(区文旅局)
陈闽生(区卫健局)
刘清乐(区市政园林局)
江 炜(区应急局)
官伦晨(翔安生态环境局)
陈国辉(翔安邮政管理局)
黄 峰(厦门供电公司翔安分中心)
张荣海(市水务集团翔安营业所)
潘再艇(厦门舫山供水有限公司)
林伟荣(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翔安分公司)
范金城(电信翔安分公司)
公立新(移动翔安分公司)
岳秋荣(联通翔安分公司)
罗国安(铁塔翔安办事处)
宋金匙(大嶝街道)
马志坚(新店街道)
文 杰(马巷街道)
叶建庭(内厝镇)
许雅曼(新圩镇)
徐 杰(翔发集团)
胡 斌(投资集团)
林灿文(区市政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林进祝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林勇志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随岗位人事变动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20〕736号)的要求,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各项工作,协调管护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成员单位。负责推进本行业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推动本行业领域管护工作落实,加强行业培训和监督管理,建立管护评价体系,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收集并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和组织;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协调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交议题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有关地方、专家等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及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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