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0-07-00-2026-220
- 备注/文号:厦翔政征〔2026〕16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4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线(厦门段)翔安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6-09-14 15:4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6〕2号)等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厦门市翔安区征收工作协调组组织相关部门论证,确定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线(厦门段)翔安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3502002026XS0067689号)及附件载明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为准。
该项目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被征收房屋为住所(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改变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结构、装修和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迁入户口和分户、办理税务登记等。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线(厦门段)翔安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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