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00-07-00-2024-295
    • 备注/文号:厦翔政征〔2024〕2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舫阳新城(二期)AB地块政府储备建设用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公告
    时间:2024-11-27 17:22

      鉴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舫阳新城(二期)AB地块政府储备建设用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翔政征〔2018〕23号)及延期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将于2024年11月30日届满。本机关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将该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25年11月30日。房屋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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