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00-07-00-2024-062
    • 备注/文号:厦翔政征预告〔2024〕15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舫阳东二路-翔安北路段)、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4-03-20 10:22

      为实施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现重新发布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舫阳东二路-翔安北路段)、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舫阳东二路-翔安北路段)、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2〕139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400049号,原为用字第350200202200168号,因规划调整变更)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舫阳东二路-翔安北路段)、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期限
      自2024年3月20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同时对本项目土地征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二)原于2022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舫阳东二路-翔安北路段)、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翔政征预告〔2022〕82号)及2023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舫阳东二路-翔安北路段)、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3〕116号)因规划调整原因予以作废。
      (三)鉴于本项目原已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且实施单位已据此开展签约补偿工作,故该项目原已先行配合并已按适用标准签订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仍然有效。同时该项目涉及的房屋评估对象并未改变,故评估时点仍按原评估时点(2022年11月9日)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舫阳东二路-翔安北路段)、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92坐标系)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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