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区及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区贡献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着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一是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和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2018年至今共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00余条,充分将政府工作予以公开。此外区政府也通过报刊、公报、新媒体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积极推进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通过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对外公开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和更新权责事项2389次,动态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区政府网站设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栏目,将全部的“双随机”文件、执法检查全过程的情况、检查结果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围绕着预决算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重点方面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明确预决算、债务信息、“三公”经费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等内容公开办法,明确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职责、内容、时间及公开方式流程。对区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内容重新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方便公众查阅,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根据新《预算法》规定,我区已分别将经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20日内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同时,财政局牵头组织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对本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上“政务公开-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梳理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清单,并进行主动公开。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区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区级公共资源配置项目通过市级公共资源配置平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配置。2018年完成对大嶝街道店面资产出租、第五医院店面资产出租、车改办第二轮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封存拍卖处置的市场配置工作。四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等信息公开,今年至今在“扶贫脱贫专栏”“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专栏”共公布信息19条。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认真做好区政府相关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工作,如征地拆迁、为民办实事项目、招商引资等,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充分利用翔安区门户网站等方式,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围绕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招商引资等热点问题及重大民生事项多渠道进行公开公示,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公布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应质量、效率、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内容,引导公众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二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区政府各级单位主要领导能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2018年区政府共举办在线访谈18次,区政府主要领导参与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文件、视频、访谈等各种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三是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制定落实《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专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同步发布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工作,每月有2名部门负责人参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着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帮扶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一是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注重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到一般舆情能及时处置,重大舆情应对有策。二是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严格按照突发事件的规模、等级、性质,及时到场并妥善指挥处置,确保了突发事件处置,稳妥有效。三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管住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出台《翔安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实现内容发布三级把关制,确保内容发布不出现错发、误发等负面事件。四是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省网办事大厅应用。督促各单位规范准确发布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及时预审受理省网申报件,提升网上申报率,并按要求时限完整地报送办件信息。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改造区行政审批系统与市电子证照库对接,调用省、市电子证照库存量证照,减少群众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打造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全流程网办事项数,推动备案类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服务平台、APP、自助机、“EMS+政务服务”等方式,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努力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二是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协调的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特殊环节等,规范网上审批运行。按照标准化具体要求改造提升办事大厅,拓宽服务范围,推动e通卡业务、公证业务、EMS、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在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工作方面,我区现已通过市区共享平台共享市政务数据。在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工作方面,已安排专人负责区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出台《翔安区办事服务窗口管理规定》,加强督查监管,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二是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部门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推进“一窗通办”,对进驻审批服务部门现有2个及以上不同事项的办事窗口,进行业务整合,实现了部门事项“一窗通办”,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三是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中心标准化建设,扩建中心办公场所,优化大厅空间布局。完善优化大厅的硬件服务设施,配备新的叫号系统,规范群众的办事秩序,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添置便民复印机、银联便民支付点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更人性化服务。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截至目前,对应国务院、省级取消事项9项,承接下放事项5项,涉及我区的16项需调整事项,已全部调整到位。对全区各单位目前仍予以收取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取消证明事项8项。二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特殊环节,对依法需要检验、检测、检疫、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社会听证等的审批事项,明确相应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操作流程、办理时限和办理标准,并对外公开承诺。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维护,将群众所需办理事项的全部材料、时限、程序、咨询联系电话等罗列清楚,确保具体详实、一目了然。三是推动信息同源管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办事指南均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依托权责清单系统实现办事指南同源化,做好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确保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政务服务信息与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一致。四是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加强督查监管,开展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提升服务专项督查,不断规范服务标准化水平。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已完成区级政府部门的整合,做好常态化自查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面。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为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区政府开通“业翔民安”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为加强对新媒体的平台的维护管理,出台《翔安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实现内容发布三级把关制,确保内容发布不出现错发、误发等负面事件。此外,区政府还开展加强网络媒体自查自纠:对全区所有具有宣传动员功能的网站、微博、微信、论坛、App等网络媒体进行登记统计,并要求各新媒体举办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有错漏偏差的及时进行纠正。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按照厦门市的工作安排,只有集美区作为试点单位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我区尚未开展这项工作。在日常热线电话管理中,我区着重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
(十一)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完善区政府公报编校审及出刊等工作机制,增强出版规范性和时效性。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功能,赠阅范围覆盖了区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全区各村居委会和司法机关。下一步将探索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公报专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公报电子版。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内容入库管理,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目前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没有修订印发。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政府公开的审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定《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确保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十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目录化管理。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群众关切事项,编制《翔安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十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设置,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通过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