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日期:2023-11-06 11:3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1、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在原助产机构办理首发和换发;

  2、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和遗失出生证,在区级出生证管理机构办理首发和补发;

  3、机构内出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1)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

  (2)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新生儿母亲或父亲一方前来办理,父亲办理需要母亲的授权委托书,不能委托第三方家属办理;

  4、机构内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如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信息资料与原接生医学记录不一致的,需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三方亲子鉴定。

  5、机构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发和换发时间:

  第五医院办理时间:每周二和周五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92-7212873;

  翔安医院办理时间:周二和周五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92-2889526;

  莲花医院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周六(上午8:00-12:00)咨询电话:0592-3758444

  6、机构外出生办理首发《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1)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2)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

  (3)申请人关系申明(申请人是新生儿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还需提供证明监护人身份的相关材料)。

  7、遗失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机构外首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三下午2:30-5:30,地点: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四楼405《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窗口,咨询电话:0592-7083169

  (对办理的流程和材料有疑问的,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