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育

结婚登记

概述

【结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理需知

在哪办理

 根据《民政部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以前,我省自2023年6月1日起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跨省通办”适用于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婚姻登记证补领手续不在“跨省通办”范围。

          

办理对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1.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窗口核验后退回,无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可由窗口代为复印。

2.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户口本

1.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插页式户口簿需提供整本完整户口簿内容)。窗口核验原件。

2.集体户口为个人单页的,需提供本人页户口原件和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单位印章。(个人单页原件有体现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可不提供首页);集体户口为整本的,整本带来即可。窗口核验原件。

3.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户口簿的,可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明代替。临时身份证明需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窗口核验原件。

三、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由所在单位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或者代行此项审批职能的党组织加盖印章出具,证明需在三个月有效期内,涂改无效。

四、2寸双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提供3张2寸双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标准尺寸:3.5cm*5.3cm),照片自行准备,底色纯色即可。

五、居住证

按照“跨省通办”试点要求,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当事人,需提供一方在思明区的有效居住证。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提供延时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3楼办事大厅(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

联系方式:0592-7889517

 

常见问题解答

一、集体户口簿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属于集体户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持集体户口个人单页的,页面上需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单页无住址的,需复印首页、索引页一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二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现役军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现役军人可以选择在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非军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按照《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执行,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四、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五、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应当提交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张2寸双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共同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由当事人自行到其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按《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 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确认属实的,可以补发。

六、婚姻登记需要提前做婚检吗

婚前医学检查有利于下一代健康和家庭和谐,建议结婚登记当事人进行婚前检查。

七、办理结婚登记怎么预约

翔安区办理结婚登记采取网络预约和现场预约两种方式。网络预约可以提前7天在“i厦门”公众号/app/小程序上预约。

参考资料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

https://xxgk.mca.gov.cn:8445/gdnps/pc/content.jsp?id=1662004999979993959&mtype=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https://xxgk.mca.gov.cn:8445/gdnps/pc/content.jsp?id=1662004999979993959&mtype=

3、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https://xxgk.mca.gov.cn:8445/gdnps/pc/content.jsp?id=116260

4、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https://xxgk.mca.gov.cn:8445/gdnps/pc/content.jsp?id=116124

5、婚姻登记条例

https://xxgk.mca.gov.cn:8445/gdnps/pc/content.jsp?id=11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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