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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翔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24年4月)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4-05-28 16:1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4年4月)》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笔试成绩查询

  请登录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http://27.159.97.135/index.aspx)查询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所报考岗位中的排名以及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核。

  二、面试资格复核

  (一)对象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即:

  1.免笔试岗位考生。免笔试岗位代码为6001、6005、6007、6009、6015、6016、6017、6018、6019、6021;

  2.从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08:30-11:30,15:00-17:00;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213室(翔安区新店街道祥吴顶曾里99号)。

  (三)需携带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1.准考证、身份证。要求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字声明“本人不存在本次招考中不得报考的情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报考岗位无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其中:

  (1)用于报考的学历(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第二学士学位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者,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时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

  (2)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2024届高校毕业生在岗位资格复核时,尚无法提供学历(位)及其认证材料原件的,须提供有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且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上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如因提交材料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造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为便于快速审核,请持上述学历(位)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结果,并自行打印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核材料涉及年龄、资格(历)等的计算,以及学历(位)、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经历(验)等报考条件的认定,均以《厦门市翔安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4年4月)》相关说明和要求为准。

  请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并结合所报考岗位条件,备齐复核材料,以免耽误资格复核或错失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面试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面试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3.未按通知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情况确实特殊的,需事先向招聘单位说明并征得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4.未尽事宜或情况确实特殊的,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另行研究确定。

  (五)温馨提醒

  1.资格复核后,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备递补。

  2.厦门市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停车不便,请参加资格复核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