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2021版)》(厦翔委办发〔2021〕19号),经研究,拟申请入住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余 鑫 新圩镇人民政府
林文生 翔安区发改局
王 玮 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至13日(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2-7887962
接待部门:中共翔安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来电来访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中共翔安区委人才办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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