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厦农〔2022〕82号)文件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现决定取消原发布的翔安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协议回收网点及回收价格相关公告。
自2026年1月1日起,原公告所明确的回收网点不再承担指定回收任务,原公布的回收价格停止执行。后续相关回收利用工作将根据新的政策文件要求另行部署,请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
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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