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起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党组、区住建和交通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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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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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涉及 单位 |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党组、区住建和交通局党组 |
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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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上官怀志 副组长:郭海莺 兼职副组长:郭晓伟 |
组 长:陈领安 副组长:陈阳明 兼职副组长:陈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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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时 间 |
约30个工作日 |
约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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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驻址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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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信 地 址 |
福建省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
福建省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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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箱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1-1(信访局东侧墙面)、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正门入口右侧;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1-1(信访局东侧墙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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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工作日 8:30-17:30) |
18059290901 |
1815011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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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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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