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其他公告
关于阳光城翡丽湾三期02地块(纯别墅区)小区内榕树砍伐申请的公示
日期:2025-04-11 09:40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将阳光城翡丽湾三期02地块(纯别墅区)小区内榕树砍伐申请公示如下:

  一、砍伐原因

  阳光城翡丽湾三期02地块小区(纯别墅区)内现有榕树系原开发商种植,至今已有十余年。因榕树根系发达,四处扩张生长,导致目前该小区内出现路面隆起开裂、围墙开裂倾斜、下水道破损堵塞、地下室天花板漏水等现象。根据该小区物业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风险评估:榕树根系已经对小区部分结构及设施安全构成威胁,影响居民居住安全,建议尽快移除现有榕树,改种其他树种。

  鉴于榕树价值不高且小区内没有合适的地块可供移植,该小区业委会拟申请砍伐小区内榕树,改种其他树木。根据小区业委会提供的业主意见征询结果,小区业主全部同意砍伐现有榕树。

  二、砍伐数量

  榕树56株。

  三、补植措施

  为防止榕树移除后有人擅自改变小区附属绿地性质,我局拟要求申请单位须在榕树移除后90个自然日内补植胸径不小于12厘米的乔木,补植数量不少于砍伐数量,且补植180个自然日后的树木成活率须达到100%。

  四、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5日

  五、受理时间及反馈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审批窗口进行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馈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正当理由和依据,以便核实调查。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工作日9:00-12:00和13:00-17:00

  联系人及电话:小张或小陈,0592—7688129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7楼714室。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