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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委托开展2025年度清退乡镇船舶与新增“三无”船舶(12米以下)转运拆解项目-比价公告
日期:2025-04-10 16:0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翔安区2025年度清退乡镇船舶与新增“三无”船舶(12米以下)

转运拆解工作项目

项目类型:

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项目限价

最高不超过200000元

项目内容:

对翔安区2025年度清退乡镇船舶与新增“三无”船舶转运拆解等必要服务。

采购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投资大厦1517室

联系方式:

陈先生,电话7277082


  二、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我单位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报价单位提供的材料,甄选出符合本公告条件且报价材料完整的单位进入价格评审环节,评审决定于评审当日作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公示。

报价单位

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报价单位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报价单位应具备道路货物运输、拆解船舶的专业机械及工具,包括但不限:电磁吸盘、机械爪、液压剪等(需提供相关设备照片)。

4.报价单位应具备上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配备专职安全员(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5.报价单位应具备停放和拆解船舶所需的固定场地,场地面积不小于1200㎡,以及配套管理房、现场监控设备、实施本项目的专职工作人员(场地及设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实施本项目专职工作人员的单位授权文件)。

报价保证金要求


  三、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合计

1

翔安区2025年度清退乡镇船舶与新增“三无”船舶(12米以下)

转运拆解工作项目

详见下文其他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

1300元/艘

200000元以内

报价要求

参与比选的报价单位应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作出完整且唯一报价。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为翔安区范围内项目实施地点。

签约时间

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日历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其他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清退乡镇船舶、新增“三无”船舶数量暂不确定之情况,即根据我局工作阶段性需求计算船舶转运与拆解数量;

2.报价单位应充分评估我单位对该项目的所有要求后,对本服务每艘船舶转运与拆解的单价进行报价;

3.报价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确保船舶转运、拆解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4.报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船体、发动机等进行破坏拆解处理;

5.报价单位需对拆解过程进行拍照或摄像,建立“一船一档”并保存船只拆解的完整档案,本单位将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6.待拆解船舶自交付之日起的所有费用和安全事项均由报价单位负责;

7.为保障政府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及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比选产生的报价单位应与本单位签订含有违约条款的服务合同;

8.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根据成交单价按实际转运拆解数量进行结算。


  四、比价规则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成交机制:

最低价法

最低参与报价家数:

3

最低有效报价家数:

3

报价材料递交要求:

1. 我单位仅通过快递接收纸质报价响应材料,不接受见面递送报价材料。报价单位需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 报价材料应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且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中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材料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日期。

3. 报价单位的资格证明等文件与《报价函》文件分开,各装入封袋,报价函封袋须加注“公开拆封(报价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4. 报价单位需在2025年4月12日前以快递寄出(含4月12日,以寄送单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材料。

收件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投资大厦1517室,收件人:陈先生,电话0592-7277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