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放弃继承,二婚妻子如何维权?“AA制”夫妻离婚,能索要补偿吗?履行赡养义务较多,能否多分遗产……
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遗产继承、离婚补偿有关的法律咨询。当遭遇这些家事纠纷时,该如何维权?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为居民排忧解难。
“AA制”夫妻离婚,女方能索要补偿吗?
翔安区香山街道一位女居民咨询说:她和丈夫约定夫妻财产实行“AA”制,平时她对家庭付出较多,现在考虑离婚,是否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村(居)法律顾问林旭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夫妻财产“AA制”并不是离婚经济补偿的限制条件,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履行赡养义务较多,能否多分遗产?
翔安区凤翔街道一位男居民咨询说:子女对老人履行赡养照顾义务较多,在法定继承中能否多分遗产?
村(居)法律顾问江玲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无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如提供经济来源、劳务扶助)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则“应当少分或不分”。主张多分需留存共同居住、经济供养、照料老人等相关证据,份额由法院酌定或继承人协商确定,遇纠纷建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被逼放弃继承,二婚妻子如何维权?
近日,翔安区金海街道一位女居民咨询说:她与丈夫系二婚,丈夫去年底突发脑出血去世,公婆健在,丈夫与前妻育有一名20岁子女,与她育有一名8岁孩子;因丈夫婚前购房,丈夫的弟弟在葬礼后将她们母女赶走,还威胁其放弃继承,该如何维权?
村(居)法律顾问张政鸿律师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同样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该居民的丈夫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居民和孩子、公婆、丈夫前妻的孩子均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能够继承其丈夫的遗产。即使房子是该居民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她和孩子依然对该遗产享有继承权。
张政鸿律师还表示,该居民丈夫弟弟所采取的“威胁”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建议该居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应及时报警。同时,也要及时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对这些行为进行取证,以便后续维权。
导报记者 曾艺轩 陈捷 通讯员 司小宣/文 杨希/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