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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活动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来源:海峡导报 发布:2025-07-24 字体: [ ]

   

   打工人代老板采购,老板不付款员工被起诉,咋办?团建活动中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为公司送货受伤,没签劳动合同能否索赔……

  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劳动争议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劳动纠纷,该如何维权?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为居民排忧解难。

  打工人代老板采购,被起诉该咋办?

  最近,翔安区马巷街道居民林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他打工期间代老板跟第三方沟通采购等行为。现在因老板没有付款,第三方起诉了林先生等人,要求其支付欠款。林先生咨询说,他该咋办?

  村(居)法律顾问郑玉琳律师说,因林先生在打工期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所以建议其收集老板支付工资流水、双方沟通工资、工作事宜(尤其是与第三方采买相关事宜)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及其与第三方微信聊天记录表示采购等事宜需要征求老板意思等,证明其行为是职务行为,而非与第三方建立买卖合同的主体,无须承担付款的义务。

  团建活动中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翔安区凤翔街道居民小郭咨询说,其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村(居)法律顾问洪静律师说,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应从该团建活动是否与工作相关,并从活动的目的性、费用的承担、活动安排的内容以及参与人员的组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用人单位组织或指定参与的文体活动以及单位组织的要求“经单位指派、选拔等程序才能参与”的活动可作为工作原因,职工在这些团建活动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而用人单位以工作名义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或者从事涉及领导、个人私利的活动,一般不认定为“因工作原因”。

  为公司送货受伤,没劳动合同能否以工伤索赔?

  翔安区下许社区居民朱先生咨询说,他入职一家物流公司负责送货,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签订了一份《运输合作合同》,后来朱先生在驾驶货车送货时发生事故受伤。朱先生咨询说,他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村(居)法律顾问周智聪律师说,朱先生需接受公司的日常考勤和规章制度约束,需接受管理惩戒,也受公司请假制度约束,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燃油也由公司解决,自行支付油费后可以找公司报销,其所提供的劳动也是公司的业务范围,每次出车时都需要穿戴工装工牌。因此,朱先生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他可以向公司索赔。

  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 杨希/漫画